分享日记|法律手段能帮女人消灭“小三”吗……

  似乎现在的很多中国人都喜欢拿中国和美国进行比较,而很多东西到头来比较的结果都是没有意义的,因为我们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两个级别的国家,尽管中国在大踏步前进,可是我们也应该清楚美国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快的速度飞速发展着。

  当我们在国内火热的讨论*且此趋势*不冷的时候,或许没有人曾想问起美国人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是怎么处理的?正当我为此感到饶有兴趣的时候,近日一条新闻进入了我的眼帘。不久前,美国60岁妇女辛西娅与丈夫的婚姻由于第三者插足破裂。辛西娅根据一条仍然没被废除的19世纪“*法”,将夺走她丈夫的情敌告上法庭。法庭日前判决第三者安妮向辛西娅支付900万美元的“*伤害”赔偿金。

  900万美元,没看错,确实是900万美元的巨额赔偿。《蜗居》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,但是其对于*和房子讨论的热度均未曾消退。虽然在2010年流行的女性新标准中,“斗*”成为新女性必备技能,但在目前中国实施的法律中,还未有直接对第三者惩罚的条款。目前我国法律中,仅有《刑法》在重婚罪这一罪名上,对惩治“*”有所规定。除此之外,可向法院起诉赔偿的,只能针对婚姻中的过失方。

  现在网络上争论最多的大概就是*的出现究竟是出轨方的责任大还是*的责任大,双方都有责任是肯定的。*与*,本来就是一个更关于道德和感情的问题。第三者始终是第三者,婚姻破裂的责任,更多的在夫妻两个人身上。但是若真的出台一则法律,仅仅是针对*而放过出轨方,似乎又很不公平。在一项调查中,74%的网友认为婚姻破裂,出轨方的责任最大;57%网友反对婚姻破裂后找“*”索赔,因为*不可能让本来完美无瑕的婚姻破裂。

  看来,大家虽然都记恨*、调侃*,但是站在事情之外说话显然要轻松和客观得多。法律即便真的能惩治夫妻之间的不忠诚,要做到完全公平,似乎也是很难的事情,尤其是在关乎婚姻和第三者的情况下,真的需要好好斟酌。连清官都难断的家务事没有绝对的谁对谁错,因为这其中常常纠结着的不仅仅是法律,还有道德和情感。而且,怎样界定是不是*,又怎样去判断到底是感情先出了轨导致的家庭破裂,还是本身两个人的感情就已经出现了危机从而导致婚姻的失败?

  人的不幸有各种各样,但其实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。与其依靠别人,不如依靠自己经营爱和婚姻的能力,还有身边男人当初的承诺和现在的魄力。其中道理,我自然是不必多说,婚姻不比爱情,确实是需要用心去经营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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