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日记|丈夫的情人竟劝我别离婚……

  天啊,丈夫有“二奶”

  发现丈夫有*,是因为他开车撞了人。我替丈夫送赔偿金时,丈夫的“二奶”突然冒了出来,令我手足无措。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他边开车边给“二奶”打电话谈情说爱,忘乎所以险些把一路人撞死。

  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爱情唯美主义者,几乎用全部生命倾注于爱。我根本不相信丈夫会有*,对某天起丈夫回家后神不守舍的反常状态毫无察觉。当“二奶”浮出水面时,迷惘、委屈、失望使我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自卑感。我想,既然丈夫已经移情别恋,说明我已经不值得他爱了。“二奶”的青春漂亮尤其性感是我无法比的。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后,我决定退出,成全他们。

  我流着泪拟订了离婚书,为能够顺利解决问题并考虑到对方的面子,在离婚理由一栏里没有写他有*,而是写了“感情不和”。我觉得这不算欺骗法律,因为,丈夫已经不再爱我,当然应属于感情不和之列。我也知道,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一方可得到赔偿。可是,谁能赔偿你心灵的创伤呢?算了。

  “二奶”的“宏论”

  “二奶”很快知道了我们离婚的事情。她极力劝我不要离婚。

  她毫不讳言她是我丈夫的“二奶”,她对自己的身份十分清醒并理性面对。她说得很明确,她不想和我抢丈夫,她甘愿做“二奶”。因为,她在一间娱乐城还有兼职,不可能只关注一个男人,也不会像我一样那么傻,只爱一个男人。

  在她看来,男人绝对不值得女人全心全意去爱。因为,她在“那种”地方呆久了,对男人太了解了。她说,再优秀的丈夫,一到她们那里都会丑态百出。再完美的女人,也不能使男人用百分之百的感情永远去爱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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