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日记|和蓝颜知己动什么别动爱情……

  无论红颜还是蓝颜,说来说去,也就是所谓的“第四类”感情,比爱情少一点点,比友情多一点点。跟友情比起来更亲密,跟爱情比起来更安全。它的存在彰示出,两性之间其实并不只是非爱即恨的两极战争,可以有一个中间的、温和的地带,只要你把握得当。当我们疲惫于爱情战争的金刀铁马、声嘶力竭,或者血肉横飞,何不停下来,喘口气,来一点温和安全的感情,在这冬日的阴霾里,温暖我们被爱或恨折腾了的心。

  故事1 这么近 那么远

  倾诉人:明明 女 26岁 工作不详

  我喜欢他叫我孩子

  认识魏然的时候,我才17岁,在一个县城念高中。那时刚刚有了网络,学会了用***聊天,我沉迷于此,借以逃避高考的压力,然后就在网上认识了他。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准确年龄,他总是说:我几乎可以做你的父亲了,我开始谈恋爱的时候,你还在羊水中没有睁开眼睛呢,小孩子。

  我喜欢他叫我孩子,这个称呼让我有一种被宠爱的感觉。鉴于他经常如此倚老卖老,网上遇到,我总是叫他老头子。那时就觉得魏然是个非常渊博和有趣的老头。比如,仅仅就“老头子”和“小孩子”这个称呼,他便可以随手拈来讲出好玩的典故。魏然给我讲大名鼎鼎的作家胡适在30年代访美的时候,跟一个叫罗维兹的犹太女子有过暧昧,来往甚密。他们的通信,总是很神秘地以“老头子”与“小孩子”相称。我笑:那不是跟你我一样?魏然说,那不一样,我们素未谋面,更谈不上暧昧。我问:后来呢?

  我读的是文科,看了很多闲书,也知道胡适的妻子自始至终是一个叫江冬秀的中国女子。但是关于那个在胡适面前自称“小孩子”的外国女人,我仍然忍不住要问:后来呢?

  魏然说,后来“小孩子”罗维兹在42岁的时候嫁给了一个比“老头子”胡适更老的老头子,87岁的杜威。

  我卖弄聪明地说,哦,我知道了,那个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。胡适留学美国的时候曾师从于此人。——不知道魏然有没有看出来,有意无意地卖弄聪明其实是撒娇的一种。

  魏然说,小家伙知道得还挺多哇,那为什么成天泡在网络上瞎聊,不肯好好准备高考。

  我说,我实在不知道人为什么非读大学不可。

  魏然说,不是说非读大学不可,只是读大学可以是个契机,让你能够走出小县城,给你的理想一个更高的平台。

  我说那我考重庆的大学好不好?我想离你近一点。

  一如喜欢少年时的自己

  我对他的倾慕,原来他一直是知道的,那时我太年轻,年轻得不懂得掩饰。我问:为什么爱情是灾难呢?

  一年后我到了重庆,不可否认,我是抱着对魏然的倾慕而来。

  到重庆的第一件事是找了家网吧,在***上给魏然说,我们见面好吗?

  隔了足足三分钟,魏然回话说:我实在想不出非要跟你见面的理由,万一我爱上你,或者你爱上我,实在就是一场灾难了。

  故事3 难为佳侣 终成知己

  倾诉人:奶油不是夹心,女,27岁,媒体人士

  我跟前夫当年是臭味相投,一见钟情,经过了闪电式的短暂恋爱,然后就结婚了。

  虽然小说大多是在“有情人终成眷属”时打住,但是我们都知道麻烦往往是从成眷属开始。我们都抱着白头偕老、好好在一起过的良好愿望,努力磨合,但是终于力不从心。他的性格太自我,我的性格太任性,意见不合的情况太多,不停争吵,不停争吵,终于到大家都很疲倦,决定离婚。

  我们是2003年离婚的,距离我们结合已经过去了5年,签字的时候我们都掉了眼泪。我们依然臭味相投,更因为5年的朝夕与共而彼此了解,只是爱情消失了,不能忍受再在一起生活,如此而已。5年里我们并肩经历了很多,包括对我意义非常重大的父亲去世。前夫成了我生活中惟一可以称得上自己人的男人,至少我们之间彼此知根知底。

  离婚后我们的感情反而比过去好了,没有更多的爱情因素在里面,我不会对他的花花情事大动肝火,彼此有商有量。生活中出现了任何困难,首先想到的就是找他,包括家里灯泡坏了之类的琐务,他也会二话不说来帮忙;感情的事他也会给我一些意见,帮我分析,甚至指导我的穿着打扮。

  他在今年稍早的时候有了一个正式谈婚论嫁的女朋友,但是只要我有需要他帮忙的地方,他仍然会随叫随到。他的女友也不会因此吃醋,因为我们都知道我跟他是不可能再在一起的了。

  我们对目前的朋友关系非常坦然。

  主持人手记

  晓苇说他们因为曾是夫妻,所以彼此知根知底。这份知根知底当然就有了变为知己的可能。因为难成佳侣,所以退而求其次,回复到朋友的位置,完成了由前夫而蓝颜的角色转变,这无疑是一种值得推荐的相处模式。

  故事2 转眼芳华 蓝颜易老

  倾诉人:奶油不是夹心,女,27岁,媒体人士

  因为有林,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跟人家说:“这个世界上有单纯的男女友情。”因为这就是林和我的个人体验。林对我而言,就是这样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人,即使现在我们已经没有来往。

  林是我的大学同学,开学第一次集会过后,他被评选为本系新人帅哥前5名。他住在打工的酒吧里,那里也是我和他的友谊开始的地方。在三流大学最热门的事情无非就是失恋,失恋就要去酒吧,那个学期我身边有太多朋友失恋,所以我也陪着去了好多次酒吧,作为同班同学,我们在数次把边醉边哭的同学连拖带踹地弄回寝室以后,***友谊很自然地就产生了。于是我慢慢知道,这个帅得让人有点无法接近的男生,其实也很普通。最让人诧异的特质是,美貌程度和痴情程度成正比,为了初中就认识的女友(绝对早恋)考到重庆,却被另一所大学读书的女友日渐冷落,但是依然衷肠不悔。

  在别人眼里他是深沉而又带有几分神秘的帅哥,而我不同,我看到是一个内向、对外界无太多反应,似乎总是跳到圈子外看人群的人——或许这就是我们成为好朋友的原因,我是一个连话说多了都觉得累得慌的人,于是和l在一起,两个人都极度轻松。

  大学里各自失恋,于是空出来的时间就更多。大部分在学校的日子里,12点下课我就去把林拖起床到食堂吃饭,晚上一起去图书馆扮成自习状,其实是放下书包去校门口吃烧烤逛逛街,周末就到他打工的酒吧喝酒看碟,周而复始。正常人都不会觉得我们是情侣,因为两个人之间完全没有任何旖旎的气场,当然也有八卦的女生会窃窃私语。不过林和我还有另一个共同特点——不在意的人,就当他不存在。所以,日子就这样简单而开心地过去,到毕业。

  我们都留在这个城市,经历了从学校走入社会的疼痛,像蜕皮的蛇。于是,曾经相似的两条蛇,在蜕皮过后慢慢地发现对方变化了。周末的时候我们还是会聚在一起,不过渐渐变成了我看着他和几个哥们儿一起打牌。他亦会在埋头苦算牌的时候,把我偷偷点起的烟给掐掉。

  慢慢的工作越来越忙,周末我想做的事情越来越多,看林打牌的时间越来越少,一两个月不见面成了常事,但是互相打***话,依然感觉亲密,这样的感情维持了8年,那时心想维持一辈子也没有问题。一直到他第n任女朋友的出现。

  他第n任女朋友,恰好是我一个绝交朋友a的死党。我跟林说:“以后a和那个女人在的时候,我不会过来看你。”林在电话那边说:“嗯。”

 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电话,距今日1年零3个月。

  主持人手记

  如果说生活是一程一程往前赶,那朋友就是恰好能在身边与你同行的人,蓝颜也是如此。也许陪你走过了这一程,然后就各自踏上不同的道路,彼此不再有关系。但是,曾经一度,他是你的知己。

  采访过程中,奶油说虽然他们已经不再有联系,但她仍然感激,生命过程中有一段如此真诚的友情,让她相信男女之间真的是有友谊存在。

  连情人都不一定能够偕老,所以也别苛求知己朋友。蓝颜易老,转眼芳华,再真的友谊也逃不过这命定的脆弱。那么,且自惜取眼前人吧,如果你幸运地拥有一个知己朋友,无论是蓝颜还是红颜,请珍惜你们同行的缘分,因为世事难料,说不定在下一个岔路口就会分道扬镳。

  他说:小孩子,你不明白,对于我这种老头子来说,爱情是多么伤筋动骨的一件事。何况,我的麻烦纠葛已经够多了,你会发现我是一个声名狼藉的家伙。本来是花一样可爱的女孩子,只要一沾上爱,她总是情不自禁想要更多,甚至全部;好好的一个女孩子,忽然就会变成怨妇,面目可憎起来。这是多么让人难受的事情。我对这一切厌烦了,我不能一辈子在女人中间纠缠,快50岁了还不能脱身。如果我需要性,大可以通过一种更简单明了的方式。

  我说你是多么自私的一个老头子,就冲着这一点,我也不敢爱上你。

  魏然呵呵地笑了,说你一向是个聪明的孩子,所以我们才能够如此坦诚相对。

  我说,好吧老头,让我们约好不相爱。

  那天黄昏的时候我坐在学校的操场边等他,尽管是第一次见面,但我们都在第一眼便认出了彼此。很久以后魏然说:那天在操场边上看你一个人坐着,安静温顺的脸,眼睛里有那么深的孤独,忽然发现,你太像年轻时候的我了。原来一直以来,我喜欢你一如喜欢少年时候的自己。

  你比我儿子更像我的骨血

  很快就发现魏然确实如他自己所言是个声名狼藉的家伙,麻烦纠葛也委实不少。他的妻儿在成都,可是这边却有个同居两年的女友,他夹在两个女人中间左右为难,头大如斗。偶尔他疲于应付,就会逃到我这里来吐吐苦水:孩子啊,你说我能怎么办?现在是骑虎难下,让爱情冲昏头脑的结果就是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、糟糕透顶,这方面你千万不要学我这个坏榜样。

  其时我也很忙,天天逃课泡图书馆,忙于沉浸于自己喜欢的书籍中,忙于应付大大小小的考试。我们不常联系,但是如果需要,他永远为我准备着善于倾听的耳朵,然后以过来人的身份为我出谋划策。虽然他自己的生活经营得一塌糊涂,但是作为旁观者兼过来人,甚至可以说年长者,他的很多意见对我的生活大有助益。如果有任何事需要帮忙,魏然也是我可以完全信赖的那一个。

  最难得的一点是,不管我们隔多久没见面,再见的时候总是一点隔阂感都没有,好比天天见着似的。我可以跟他谈任何一本在图书馆信手拿到的书,几乎没有他不知道的。我们总是会为同一本书,或者同一段音乐所打动。每每此时,我会说,多么遗憾啊,老头,如果我早生几年,我们本可以是多么合适的一对。

  魏然总是很温和地摇着头说,情侣还是要性格互补比较好,我们太相像了。知道吗,你比我儿子更像我的骨血,而且我们最爱的都是自己,在一起也不会幸福。还是目前这样比较好,不太远,不太近。

  主持人手记

  蓝颜和我们的关系总是如此,不太远,不太近。当然是因为彼此的倾慕才会走到一起,但也总有这样那样客观的原因,让他和她没有更进一步的缘分。那么维持目前的情形是最安全稳妥的选择。这份知己之谊,已经是难能可贵,又何必贪图更多而让它变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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