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日记|蜕皮的人生(随笔)……

  “冬天来了,春天还会远吗?”

  雪莱这句诗,我想,就连小学生都会背。对于在诗歌中已经浸淫这么久的人来说,我是不屑引用他人的诗句的,我总想写出比这更有色彩的。然而,我尝试了多年,却不能。在每年的冬天,在心境最坏的日子里,我还是一下会想到这句诗。

  对于生活在现代都市里的人,我认为他的感官是越来越麻木了。我可以毫不费力地给自己这句话找到理由。你比如,现代都市人的喜欢追求新鲜和刺激。吃香的喝辣的,今天是肥羊,明天是匣蟹,就这样还天天眼睛盯着食谱,希望厨师又烹调出什么美味。穿起来更恨不得一分钟换一身衣服。以此类推,人们的衣食住行无不这样。

整天为生计奔忙,好象对身外的一切都冷漠了。而当你突然有一天,在上班或下班的途中,放慢了速度,你才发现路旁的树和冬青正在吐绿,空中已飘了些柳絮。

石家庄的春天是短暂的,在几日的风沙后,乍暖还寒间,当你发现时,其实春天已经过了大半。

  作为个体的我,最先感觉到春天的其实是我的皮肤,更确切的说,是我的手掌。因为每到这个季节,我的手掌都会经历一次悄无声息的“***”。它们先是出汗,整个手掌心都是湿漉漉的,洗净擦干后不久,就又湿透如前了。这样持续两三天,手掌就又开始发干,发紧,并慢慢地有种痒的感觉。其痒难奈,简直使你想抓起什么在手里,狠狠地把它拧碎才算完事。

  再接下来的日子,便是手掌中开始冒出一个个小白泡,然后从这小白泡起,手掌便开始蜕皮。

  在这一阶段最怕的是和人握手,因为 一不小心就可能,扎人家一下子。因为 蜕皮的手手掌很是粗糙。记得在大学时,因为这个原因,在一次舞会上我还曾经拒绝过一位少女的邀请,

  她想和我跳舞,那是一曲她最喜欢的舞曲,她也是我最喜欢的女孩。然而我却拒绝了她。

  就这样我失去了我最心爱的女孩,而她却永远不可能知道我拒绝她的原因。

  那些年好象我的手掌每年都要经历一次这样的蜕变。问过医生,自己也查过资料,据说是身体内缺少某种维生素缘故。自己便未过多的在意。想来补维生素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,而我这个人又是那种极无恒心的人。所以便决心听其自然了。结果后来有几年一直未犯。

  当经历这阵后,我发现自己的手简直变成了一双新手。皮肤嫩嫩的,很是柔软。于是我突发奇想。蛇能蜕皮,蝉能蜕皮,为什么人不能呢?如果我们整个身体能经历这样一次蜕变,又青春新鲜如初,那该有多好啊。每个人每年有那么几天由于这生理的缘故,他需要在家蜕皮,公司得必须给假,无条件的,且是带薪的。那样的话,就可以躺在家中好好休息啦。

  那将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啊!

   2002、3、28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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