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享日记|女人的秘密比情人纯一点儿……

  无论你是白领还是主妇,每个女人可能都有n个蓝颜知己。根据各自情况不同,知己们分为:良师益友型,他们为女人授业解惑;倾诉对象型,作为精神垃圾桶,他们帮女人释放压力;赏心悦目型,可成为女人寂寞时偶尔一用的玩伴;前任恋人型,由恋人转变为朋友,因为互相了解深刻,而建立了坚不可摧的友谊……

  无论哪种类型,蓝颜知己都是女人的秘密,比朋友近一点儿,比恋人远一点儿,比情人纯一点儿。

  有些事不必做

  今年北京最热的时候,我利用短暂的休假,回到故乡,那个被称作“游牧民族的历史摇篮”的地方。这里依旧天高云淡、绿草如茵。身在其中感觉到自己融化了,安静下来才发现,其实自己非常思念这里。离开太久了,本以为很多人、很多事都淡忘了。回来后才发现,年少时的记忆仍然那么清晰,丝毫没有淡忘。

  出发前曾跟宇通过电话,告诉他我要回去了,他问我:“一个人回来?”我说:“两个人。”他说:“那我们还见面吗?”我在这边笑了:“当然见,为什么不见?”他说:“见是可以见,可是见面了说什么呢?你的男朋友会不会误会?而我对说客套话的场面十分厌倦,所以我们还不如不见。”我生起气来:“你怎么那么费劲?爱见不见!我后天的飞机。”电话挂断了。仔细想他说的话,其实也对。以前我们每天都在一起,寒暑假他都会来找我,然后只是坐在一起闲聊就可以度过一下午或者一整天,从来不觉得厌倦。现在想来,那样的在一起实在纯真。如果是现在呢?可能会直接上床了吧!

  想起来跟宇已经十几年没什么联系了。我们高中时相识,之后就很少分开,每天跟几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漫无目的地在一起,快乐无比,除了宇跟我说起他喜欢的女孩儿有多漂亮的时候。后来我义无反顾地跟宇的一个好朋友恋爱起来,连书也不好好念了,一心想做那个男生的新娘,却遭到他父母的反对,男生的妈妈甚至找到我让我离开他。后来才知道原因是因为我漂亮而且娇气,她觉得不适合做她儿子的老婆。这段经历对于青春期的我而言,打击是巨大的。幸好有宇一直陪着我度过这段难挨的时光。他对我说:“你该离开这里的,你的世界应该更大。”后来,我真的考上大学离开了,之后就很少回来。其间某年的春节我归家,宇在一个清晨打电话对我说:“15分钟后在你家楼下等你。”他带我去了他的新房,那时他刚刚结婚,进去后,他突然抱住我,紧紧的,深深地吻着我,好久。他抱我躺倒在他的大床上,我们只是久久地拥抱着,什么都没有做。也许大家都想留住那份纯净的情感,有些事情不是不想、不是不可以,只是不必做。

  今年我又回来了,在一个深夜,我的男朋友因为喝醉了,或者这正是我希望的,所以我独自出来跟宇见面,那夜草原上下着初秋的雨。宇已经从傍晚等到了深夜,可是我们见面后,他只是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带着我在那个小城市里绕着圈子。后来,我们在一家卡拉ok停下,进去喝杯酒,燃支香烟,烟雾缭绕中,他为我唱起一首老歌:“你那美丽的麻花辫,缠呀缠绕我心田……”这样就足够了。

  上海那么好吗?

  还记得两年前的那天,话到嘴边被咽回去了,最后换了一句说出来:“为什么我觉得好的人都去上海了?”“也许是上天安排的吧,我和北京这个城市没有缘分。”他说。“真可惜,又少了一个朋友。”说这话的时候,陈莎的眼泪都快出来了。“我还会经常回来的,北京有办事处,还是会有事情要来处理的。”“那你的房子怎么处理?要卖吗?”“不卖,如果我不适应上海的话,还可以回来。”

  手机的声音划破夜晚的天空,陈莎听到里面的声音说:“你在没在家呢?我过来陪你呀!快到你楼下了。”她想了一下回答:“今天算了吧,我在一个朋友家呢!”“男的女的呀?”男朋友刘建非试探着问。“女的。她要离开北京了,我们叙叙旧。”“哦,那好吧,你们别耗得太晚,早点休息吧。”

  放下电话,她看见吴同的眼睛有点复杂,一个36岁的男人还会从眼睛里透露出自己的情绪吗?他说:“我真后悔让你嫁给别人了。”“你连我的婚礼都不打算参加了吧?我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。”“到时候再说吧,提前通知我,看有空没有。”“我还是回家吧,心里有点难受。”陈莎转身要走,手却被吴同抓住了。她还没来得及看他,就已经被揽在怀里。她的脸埋在他柔软的蓝色毛衣里,耳边响着英格玛的《重回纯真》。她想,如果我们没经历过伤害,我们依然纯真,会不会有机会走到一起呢?他想以后肯定会挂念这个女孩儿的,不知道还能再见吗?她的泪终于流出来,他很快就感觉到了一股温热,使劲搂了一下她,说:“别哭呀,宝贝!要离开的是我,你的未来多美好呀!”

  五年前的陈莎就是个任性的孩子,喜欢在周末的夜晚,约着好友流连于三里屯的酒吧之中。几个女孩子经常玩着一种无聊的游戏,看谁晚上遇到的搭讪者最多。那晚,和平时一样,陈莎和另外两个女孩打扮得花枝招展,刷着浓浓的睫毛膏,找了个有乐队、有舞池的bar。在舞池里跳了几个曲子,陈莎累了,刚要离开,却被一只手抓了回来,由于劲太大,她差点摔到。“别走嘛!再跳一会儿。”原来是一个穿白色衬衣的帅哥,一看到此人的面貌,陈莎便露出了蒙娜丽莎般的微笑,没有说话,只看着对方的眼睛,跟着音乐继续舞动起来。那男的手臂不知什么时候伸出来搂住了她的腰,而且越来越紧。她快要窒息了,只得求饶:“不想跳了,我累了。”然后转身离开舞池。

  男的说:“好呀,跟我来。”就这样陈莎被拉出了酒吧,外面人来人往,她随他来到了侧面一个安静的角落里。那男孩忽然俯首来亲她,她笑着躲开,说:“你干吗?你再闹我叫人了啊!”那男的忽然面露凶光,说:“你还是听话吧。”边说边把陈莎的双手按在墙上,在她正要大声尖叫的时候,那男人的手竟被一个从天而降的人拉开了。“人家不愿意你没看出来吗?”在那白衣少年发愣的空当,她又被这个突然出现的人从角落里拉了出来。“谢谢你啊。”陈莎觉得有点尴尬。这人一笑:“我也不是什么好人,注意你半天了,后来好奇就跟你们出来了。如果我打扰了你们的好事,你可以再回去,那哥们儿还在那儿呢。”

  这个好事者就是吴同。他们结识在三里屯那个混乱的酒吧门口。第二天他便约她同爬香山,但是整个过程,他表现得非常绅士,并非如他所说他不是什么好人。她问他:“你昨天为什么要帮我,今天又约我呢?”他说:“说不清,觉得你是不属于那个浮华世界的女孩子,而且也挺喜欢你这个样子的。我以前就在那儿见过你,你觉得酒吧好玩吗?”“我不知道,我工作的时候不快乐,在家的时候又无聊,酒吧里热闹,感觉非常地自由。”

  打这以后,吴同经常约陈莎出来吃饭、喝茶、看电影,但是他却总是那么绅士。陈莎爱上他了,“你喜欢我吗?”某天她在满天星光下问他。“如果我不想结婚,你会和我好吗?”他回问。“什么意思?”“我喜欢你,但是我不结婚,婚姻有过一次了,够了。”天上的星星一下子全没了,陈莎心里的欲火一下子灭了。她想这男人一定是不爱她,虽然心痛,她却不想去争取什么,太累。

  就这样,他们渐渐联系得少了,陈莎也有了自己的男朋友。但有时,她还是会想起这个把她从酒吧街角落拉出来的男人,想起他穿着奇怪的袍子在家里写毛笔字的样子,还有他下巴的胡子茬。那天和男友吵架之后,她又拨通了吴同的电话:“怎么办?我把他轰走了,他很生气,可能再也不回来了。”“你想让他回来,现在就给他打电话。”“已经走了3个小时,没准他都睡了,再说凭什么我打?”“你听我的,打吧。”事实上男友正在床上辗转反侧,接到了陈莎的电话,他立刻穿了外衣用最快的速度把车开到了她的楼下。

  2006年秋天,正值吴同母校的五十年校庆,陈莎看着他出现在教学楼的大厅。“你还好吗?终于又见到了。”他笑着伸出手,“来看看我的作品吧,你给我的时间这么少。”此时陈莎的手机响了:“老婆,你晚上自己吃饭吧,我有事要晚点回家。”挂掉电话,陈莎说:“我有和你一起吃饭的时间了。”吴同像大哥哥一样拉住陈莎的手:“真好,北京姑娘,北京,还是那么好。”“那你回北京吧。”他搂了一下她的肩:“对你来说,我在哪儿都一样的,小姑娘。”“我不是小姑娘了,我快三十了,人嫌狗不待见了。”“我永远都待见你就得了呗。”“你待见我有什么用呀,你又不是我上司,也不是我老公。”“因为我是吴总呀,全天下只有一个吴总,我喜欢的人肯定就是出众的,哈哈。”陈莎低着头笑了一下,心想,怎么自己喜欢的人都去了上海呢?前男友、以前的上司,还有吴同,这些我偶尔会想一阵儿的男人们,你们在上海过得很好吗?你们说过永远不会忘记我,还记得吗?

  茉莉与烟草

  我借着一瓶京酒和一瓶蒙古王的力量,说出我憋了两年之久的话“我很在乎你”,然后很不自信地把手机调成静音,然后昏昏睡去。第二天看到信息提示的时候,却没有勇气按下阅读,就那么晃荡着在我手机里熬了4个小时,结果老天弄人,按错了,却清楚看到你的回应。

  我明白了,原来你也还在乎。

  2005年,是我这一辈子都会记住的一年,一切不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。这故事开始在2003年,一个过分偶然的机会,我认识了他,造物弄人,我们各有男女朋友,并且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开始两个人相处的时候特别尴尬,后来慢慢地熟悉,就互相背着自己的另一半,看完一场接着一场的电影;或者跑到故宫的钟表楼里面分析每块表的来历。再后来,他跑到哪里,我就跑到哪里。再再后来,就是2005年了。除了自己身边的朋友,没有人相信我俩之间干净得像张白纸。

  2005年的元旦晚会,在广州天河举办,因为工作的原因,他自然而然地去了。演出当天上午我还在家里睡懒觉,突然被电话吵醒,闺蜜说手机丢了,背着父母跑到广州,怕知道了挨骂,要我送个北京***过去,就像老天在给你一个方向一样,想到他也在广州,不知道怎么就这么冲动地买了机票奔了过去,那一年的广州,特别冷。为了方便,我把酒店订到了他酒店的隔壁,放下行李的时候,已经7点半了,他很惊讶我的到来,我们之间似乎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不能超越、不能背叛、不能强求。我的到来,似乎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,晚会结束后,他问我饿吗,我点点头,然后他叹着气说“本来我约了朋友,但是你过来了,我就推掉了”。我笑了起来,可能是高兴,也可能是侥幸。我们两个,一个前一个后,中间不曾说到什么,坐到小店的时候,他说“最爱吃广东的双皮奶,你吃吗?”我摇头,然后他点了单子,默默地说味道很甜的,我还是坚持着夜里不吃甜食,我知道,他是想让气氛不那么尴尬。其实,从认识到去广州,已经两年了,最初我们都不顾第二天要起大早,两个人在联众麻将打得火热,一直到后来的***游戏,几乎每晚如此,默契也一点点地培养出来,好友说,你们这样的关系实在需要一把梳子梳通。我说,不要,朦胧的才是奇妙的,我享受这种奇妙。

  吃完夜宵走在回去的路上,依旧没有声音。当两个人抱在一起的时候已经是在我的房间,他说累了吧,我摇头,他又说:“怎么不说话?”我还是轻轻地摇头,他把我抱到床上,拍着我的后背给我哼歌,闻着他身上的烟草味我很快睡着了,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的手紧紧地抓着他的衣角,怕他消失了一样,他怕打扰我睡觉,就这样歪着睡了一夜,我轻轻碰了他的脸,他醒了,然后我们默契地笑了,他起身,拿了杯子,问我喝红茶还是茉莉花?

  我说,茉莉花。

  然后,他把清香放在我的床边,我在右,他在左。于是,茉莉花香同烟草香,就这么相互吸引地交融在一起,围绕着我。

  我怎么都忘不了那一刻,于是,我狠狠的认定,那是一种幸福。

  而自此以后,我也不再喝过茉莉花茶。我怕的是,忘了那种味道。

  2006年1月3日,他面带微笑,迎娶了他的新娘,那时候,我大概在深圳。

  祝你们幸福吧!我的蓝颜知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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